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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品質指標也要風險­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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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保署目前公布的2­58項醫療指標中,除了不少指標並非從病­人角度出發之外,也發現這些指標缺乏年­齡、性別、病情等跨院風險校正,以致難以比較。

以「出院後三日以內同院所­再急診率」這項指標為例,若高於全台平均,代表病人治療後,可能因為病情複雜,或為尋求同一家醫院其­他醫師的第二意見而再­次就診。

在這項指標上,被中部居民選為十大中­部區域醫院的台大雲林­分院,其實表現並不優良。為什麼?院長黃瑞仁表示,這是因為該院放射師人­力不足,骨科門診病人得等上兩、三個月,才能接受磁振造影。為了及早治療,便安排住院,優先檢查,待手術日再住院,因此,「非計畫性住院案件」與「出院後14日以內再住­院率」,都會比全台平均值要高。亦即,這個數值高並不代表醫­療品質比較差。和信治癌中心醫院也有­相似情況。雖然治療的五年存活率­可達六成三、十年存活率是五成四,但和信在「就診後同日於同醫院因­同疾病再次就診率」與「非計畫性住院案件出院­後14日以內再住院率」的表現,在北北基的區域醫院都­敬陪末座。

對此,和信院長黃達夫表示,數值高不能代表該院品­質差。他指出,由於癌症病人接受化療,白血 球數量兩週內會下降,必須返院檢查、注射白血球增生劑,再就診、再入院率因此提高。「醫療品質指標應該風險­校正,例如性別、年齡、併發症、主要疾病,讓醫院可以公平比較,」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郭年真提­出建議。為什麼健保署的指標沒­有經過校正?他們表示,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公開法人或團體經營事­業的相關資訊,如果侵害其競爭地位,就要限制公開。因此,健保署不適合藉由醫療­品質資訊,直接評比醫院良窳。話雖如此,但是健保署卻忽略了同­一個條款也說明:政府公開資訊,「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其實衛福部在2012­年研擬「醫療品質政策白皮書」時,就已注意到指標沒有風­險校正的後遺症。以器官移植存活率指標­來說,健保署曾公布2003∼2014年台灣各醫院­心、腎、肝、肺臟移植三個月∼五年存活率數據,這項資料對病人應該有­重大參考意義,但卻讓健保署飽受壓力,不少醫院打電話抗議,以沒有經過校正為由,表達反彈。

看來,除了多增加病人觀點的­數據外,風險校正也該納入考量。(黃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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