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韓高通和解模式比一比,僅台灣未明確調整授權金模式
234億台幣
1.罰鍰轉投資台灣7億美
元:在台灣設立5G測試中心、和華碩合作5G語音通話測試。成立「台灣營運與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多媒體研發中心」「行動人工智慧創新中心」明年正式營運,並同步招募人才
2.「本於善意」重新協商授權金:台灣手機業者若認為和高通的專利授權合約有不合理的授權條款,高通承諾「本於善意」重新協商
60.88億人民幣(約台幣271.5億元)
1.與各地政府、民間企業合作或合資開設公司: (1 )和貴州省政府成立華芯半導體,進軍伺服器晶片市場
(2 )攜手大唐電信成立瓴盛科技,主攻低階手機晶片
(3 )高通投資多家新創公司,包括摩拜單車、商湯科技等
2.修改授權金計價模式: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高通原本以手機3%至5%為授權金費用的模式,必須打65折
1.03兆韓元(約台幣281.7億元)
1.與三星修改授權金計價模式:授權金計價基礎,由
手機改為晶片2.以上述和三星的協議為基礎,幫助高通妥善處理韓國反壟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