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受到仔細檢視」
賈斯特斯.歐布萊恩(Justus O'Brien)是全球領導力顧問與獵才公司羅素雷諾斯顧問公司(Russell Reynolds Associates)董事會與執行長顧問伙伴業務的共同領導人。他最近接受《哈佛商業評論》英文版採訪,談到如何與客戶評估執行長候選人的公餘行為。以下是經過編輯的內容摘要。《哈佛商業評論》問(以下簡稱問):董
事會如何對執行長候選人的個人生活進行實質審查?
賈斯特斯.歐布萊恩答(以下簡稱答):我們敦促企業找一家專精這個領域的第三方公司,進行法律方面的背景調查。你必須徵得候選人的同意,而且花費並不便宜,平均需要一萬美元。我們約有85%的客戶,在向候選人提出聘任通知書之前,最後還會做這項調查;其他客戶則有內部流程。問:董事會真的在意交通違規案件嗎?答:有時他們會在意。持續出現超速違規事件的模式,顯示這是高風險行為。調查人員也會注意發生時的情境。如果某人在凌晨2點被開了多張超速駕駛罰單,就會引發疑問。問:「我也是」(#MeToo)反性侵性騷
議題呢?答:那些通常不會列入違法紀錄中,所以我們在做徵信調查時,會問一些具體的問題,而且,我們徵詢的對象,不限於候選人提供的名單上的人。在和每個徵詢對象談話快結束時,我會問:「是否還有什麼事情需要擔心?」有一宗案例,我和十位徵詢對象談過話,他們都熱烈讚揚那位候選人,但當我向第11位徵詢對象提出那個問題時,我聽到的回答讓我感到不安,我告訴客戶:「我看不出我們和這位候選人還有什麼好談的。」於是我們沒有繼續談下去。
問:研究人員還檢視,執行長擁有豪華的
住宅、汽車或遊艇,是否會影響他們的冒險行為。你會擔心炫耀性消費嗎?
答:我們當然會注意這些,但這不一定是危險訊號。我們比較關切任內的揮霍無度,例如,高階主管花大錢重新裝潢辦公室,或是即使獨自出差,也一定要乘坐公司的大型飛機。這些行為可能會傷害公司的文化,並導致董事會出手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