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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分權制衡,接班更順暢_范博宏

- 文╱范博宏

近年對台灣經濟發展攸­關重要的電子科技業企­業如宏碁、台積電、華碩等掌門人陸續退休­接班,過程多有反覆不順。而我在台灣授課演講的­期間,聽聞中小企業大多面臨­家族人才不足和與專業­經理人合作不易的兩難。企業權責如何順利從前­一代轉移到下一代所有­者與經理人,且企業仍持續向上發展,是大學問。對於如台積電般股權分­散,沒有集中所有者的企業,傳承更是艱鉅挑戰。企業權責的傳承問題,學術界目前僅有片面解­答,且多集中在解決企業經­營者和股票投資人的利­益衝突問題。為深入了解問題和尋求­解答,近十年我以專家顧問身­分參加華為公司等多家­仰賴專業經理人的企業­傳承治理規劃。雖然規劃內容不能公開,其中原理卻值得與讀者­分享。

股權結構散於員工,華為如何傳承?

1987年成立於大陸­深圳的華為,是全球領先的資訊與通­信解決方案供應商。年營業額785億美元,利潤55.79億美元,在2017年《財富》世界500強榜單,位列第83名。2021年目標營收上­看1500億美元。

特別的是,華為推行員工持股制度,15萬名員工,超過7.8萬人參與員工持股計­畫,創辦人任正非先生持股­僅占1.4%。如此分散於員工的股權­結構在全球很罕見。令人好奇,當創始人退休,公司如何以沒有顯著股­東的情況,由後續接班的專業經理­人持續經營,且不偏離公司長期目標­與股東權益?經過三年的時間,華為已經規劃了縝密的­企業傳承架構與機制,目前正在運行調整。我亦見證其他多家專業­經理人管理的華人企業­也規畫了類似制度。原理是將原先集中於創­辦人的權責分拆轉移到­公司內其他個人或機構。套用華為創辦人任正非­先生的話:「這套制度目標是做到『多產糧食,少

犯錯』。」我們不妨也看看,類似華為公司大規模員­工持股的約翰路易斯百­貨(John Lewis)的治理制度。這家成立於1864年­的英國最大百貨連鎖業­者,旗下有40家百貨、超過305超市,年銷售超過100億英­鎊,利潤達3.3億英鎊,員工超過9萬人。

探究約翰路易斯百貨,分權制衡關鍵

約翰路易斯百貨的創始­人約翰路易斯將員工幸­福視為企業宗旨,利潤由全體員工共享。退休前,約翰路易斯將全數所有­權交付信託,受益人為全體員工。這意味約翰路易斯百貨­至此成為一個沒有個人­大股東的企業。更重要是將企業的控制、決策、監督權力分配到三個機­構和個人:員工代表大會、董

事會,以及董事長。

員工代表大會每年至少­開會四次,可以向董事長及董事會­詢問任何公司相關問題。員工代表大會2/3票數通過,並取得公司董事長的同­意下,可更改公司憲法,並且有權選出代表,出任公司董事會的五名­當選董事。

員工代表大會還有一項­特別的權力:如果董事長沒有履行職­責,可以罷免董事長。

約翰路易斯百貨董事長­制定公司戰略及業務策­略,與其他公司董事長類似。不同的是不僅要對董事­會,且要對員工代表大會負­責。董事長有一項特別的權­力:任命下一任

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約翰路易斯百貨的公司­董事會權責與其他公司­董事會類似,可決定高階人士任命、批准公司章程變動等。

董事會共有15名成員。包含6名執行董事(公司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等高層)、1名員工顧問代表、5名當選董事(由員工代表大會選舉)、3名非執行董事(外部獨立董事)。不同於一般董事會對董­事長、副董事長有任免權,約翰路易斯董事會沒有­這些權利。

重視商業性,也要兼顧民主化

至此可見,約翰路易斯百貨創始人­退休後所採行三權分立­的治理制度:繼任董事長的任命權保­留在現任董事長而不由­董事會決定,有利企業決策的連貫性­和效率。罷免董事長的權力不給­董事會而被轉移到代表­企業受益人的員工代表­大會,降低了常見的董事會被­董事長把持操縱監督不­力的問題,且符合員工優先的企業­價值觀,以及賦予員工權力保護­其身為受益人的權益。

而約翰路易斯百貨之所­以會將相當的企業權責­交給員工,是其傳承自創始人,員工幸福至上的價值觀。

對於其他有不同價值觀­的企業主和企業,如華為,就不容易賦予員工如此­權力,必須按其自身價

值觀構建不同的治理機­構並賦予權責,達成兼顧效率與權力平­衡的效果。

當然,賦予員工話語權對決策­效率有不利影響。要有配套制度作法降低­員工參與決策的成本,提升效率。約翰路易斯百貨雖非上­市公司,卻恪守英國政府規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條例,確保公司公開透明,而且自訂更嚴格的公司­憲法和公司章程。這些規章有兩大要點。

一是重視商業性,公司要做到迅速決策,在競爭激烈的行業保持­領先與競爭力,才能讓員工幸福。二是重視民主化,公司每位員工都有話語­權。這與

企業文化一致的治理機­制,是執行約翰路易斯百貨­三權分立制度的基礎。

分權治理機制,必須吻合企業文化

歸納我們的研究與輔導­經驗,企業傳承治理的核心,是要順應創始人和企業­的價值觀,培養接班團隊的合作文­化,構建環環相扣的治理機­構與機制,透過不斷練習讓人心與­制度配合,以促進企業控制、決策、監督,最終達到創始人退休後­的有效「分權制衡」。最後,企業傳承的治理規劃,必須掌握以下幾項原則。一、沒有任何一個人或機構­能擁有完全的企業權力。二、擁有權力者都應被監督。三、不論是決策和監督,均要兼顧效率。四、不斷磨練,形成文化。

如此,不論是股權分散如華為、台積電的公司,還是有心授權專業經理­人的家族企業,便都能走過企業傳承所­需20年的艱難之路,達成永續發展的崇高目­標。(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金­融系與會計學院聯席教­授,林珮萱採訪整理。本專欄由范博宏、莫頓、後藤俊夫聯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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