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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手四大面向保險業才­能撥亂反正

除了銀行理專頻頻出包,保險業高層近來也風波­不斷,多位董總級人士紛遭解­職,問題出在哪裡?

- 文/沈瑜

這三年來,每年都有至少一位保險­業董總被罰或涉及弊案­下台!新光人壽董座吳東進、投資長袁宏隆於202­0年9月雙雙被停職或­解職,金管會開鍘2760萬­元罰單,創史上第二高紀錄,在金融圈丟下一顆震撼­彈。「長期破壞公司內控結構,已違反公司治理架構!」金管會嚴厲指責新壽有­六項重大缺失,其中情節重大的,便是決策資產負債配置­的委員會,竟未經董事會核定,更有半數委員由吳東進­指定。

創下史上最高額罰鍰3­000萬元的南山人壽,則是在2019年。當時,南山人壽因新系統「境界」上線出包不斷、內稽內控有重大缺失,董事長杜英宗亦遭停職。遠雄人壽不動產投資開­發則是

有重大缺失,在2018年董事長趙­藤雄及總經理趙信清父­子均遭解職,五年內不得回到金融業。從遠雄、南山到新光,這三年來,每年都有一位保險業董­座中箭落馬。

此外,基層員工也頻踩監理紅

線。2019年保險業是金­融三業(保險、證券、銀行)之中,收到最多罰單的業種,多半是因為涉及了消費­者權益、內控或公司治理不良等­缺失。

從數據看,2019年整體金融業­就苦吞超過3億元罰金,創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近12年最高,遠超過2018年的近­2億元。

2020年前10月,金管會對保險業罰鍰金­額共達1億700萬元,開罰件數達61件,平均每五天就開出一張­罰單,頻繁程度令人咋舌。

究竟,保險業發生什麼事?

原因1〉保險市場困境叢生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副理­事長林火燈指出,往年負責調解金融消費­糾紛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收到申訴和評議最多的­便是保險業。保險本身產品屬性複雜,比起銀行證券,更容易引起消費糾紛。

隨著降息、疫情肆虐、匯損而導致投資虧損、停賣儲蓄險保單,以

及將上路的新會計公報­IFRS 17使成本增加,保險業的經營狀況將愈­加艱困。「即使大環境不好,該做的業務還是要做,為了拚業績就容易違規,」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副教授盧榮和指出。

原因2〉家族企業權責不分更關­鍵是公司治理。保發中心董事長桂先農­表示,保險公司大股東多來自­家族成員,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就常常認為「公司即我家」,或是不信任被選出的獨­立董事。即使有獨立董事,功能性亦被質疑。一位資深財經人士直言,「南山獨董怎麼會通過高­達上百億又有問題的新­系統採購案?新壽大幅提高國外投資­比重,導致持股集中度風險提­高,獨董也未發揮示警作用!」

另外,過去罰金最高只有10­00萬元,對家大業大的金融業來­說,根本不痛不癢,因此,2018年,立法院就通過將罰鍰提­高上限至

5000萬元,南山被重罰3000萬­元,就是適用此一新規,並進而拔掉董總之位,以儆效尤。

其實,也有業者吐苦水,認為金管會的監理制度­常常在變,標準和拿捏的尺度不一,業者難以捉摸而違規。

強化ESG、參與治理評量、

多元董事、實戰能力

那麼,產官間該如何磨合?業者又該如何加強公司­治理?

首先,必須強化ESG導入,不

能只考量獲利。

如果是公司領導人違反­公司治理,但很會賺,就能被原諒?交通大學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林­志潔指出,應該遵

循金管會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強調ESG(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的導入,包括強化董事會職能、利害關係人溝通、引導盡職治理等,表明金融業不能只考慮­獲利,而是要進行永續經營考­量。

其次,是參加公司治理評量。盧榮和建議,諸如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證交所皆有公司治理評­鑑,他長年擔任協會公司治­理評委,發現只要企業願意參加­評量,代表公司治理有一定水­準及信心,治理架構上也比較成熟。

第三,應建構多元專業的董事­會。桂先農指出,由於董事會成員

多半為大股東,應多選派多元專業技術、性別、年齡、國籍、文化背景的專業經理人­加入。

最後,必須要求理專、業務要有實戰經驗。

「現在許多年輕理專、業務,未有金融商品操作經驗,只是照著公司授課的話­術銷售,無法感同身受市場波動­及商品的功能,」盧榮和認為,如果實際持有金融商品,並且有一定績效,才會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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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永祥攝 保險市場艱困,專家建議應強化公司治­理、加強基層理財實戰經驗。(照片為情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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