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需要創新的時候,領導人必須打造能讓員工自行找出答案的環境。
為有效賦權給決策者,領導人在各個情況下,都必須明確指定誰負責執行那個決策、誰該為做出決策擔起責任、該向誰諮詢,以及應該提供相關資訊給誰。
GCS把供應試驗藥品的職責所
在,從單一領導人轉移到所謂「四
分體」(tetrad)的跨職能團隊。每
個四分體團隊負責一個治療領域。各成員共同為決策負責,而且擁有清楚的指導原則,說明何時應該將決策升級,提交給團隊的高階主管贊助者。經過幾個月的時間,參與的每個人員才對這個新結構產生信心,也修改了指導原則,但最終
這些四分體團隊,協助GCS更快地
放棄前景較不看好的構想,而不必向上提交給高階主管去做選擇。
原則3節奏「要」適當
在敏捷公司,創新是以發現驅動的學習為基礎。每項實驗都會浮現一些數據與見解,應該在設計下一個實驗時,考量這些數據和見解。領導人必須鼓勵讓決策的步伐,配合學習週期。進行實驗時,每天會出現許多決定,而且經常需要持續處理這些決定。例如,在我們研究的一個印度組織中,設計團隊成立一個WhatsApp論壇,從整個組織各單位收集對其提案的快速回饋意見,徵詢對象也包括與現場終端使用者密切共事的遠距員工。這個頻道一直開放,因此設計師可以即時取得員工的回饋意見,立刻應用到相關決定上。
原則4「要」有良性衝突
在某些功能失調的團隊中,因政治內鬥、防禦行為或隱藏的動機,而妨礙進行建設性對話。對於各個構想的評論常淪為人身攻擊,使員工不相信自己的構想會被認真對待。有實質意義的談話與決定,經常發生在「會議室之外」,因此即使是受邀參與的團隊成員,也會產生被排除在外的感受。
不過,辯論缺乏建設性,有一個更普遍的原因,就是講求態度禮貌的文化。很多人為了避免衝突,會想辦法盡量減少歧異,而不是放大歧異。如此導致抱持少數意見的人,在遭到挑戰時不願意坦率直言,或太快妥協。在以上兩種狀況裡,領導人該擔心的並非大家是否能夠協作,而是他們懂不懂如何辯論。領導人可用以下三種方式提升心理安全感,以激勵健全的衝突:問問題、聚焦數據、制定共同目的。
領導力的重要性
在需要創新的時候,領導人必須打造能讓員工自行找出答案的環境。領導人需要靠勇氣和練習,才能做到退後一步,讓他人做決定,尤其是在團隊自然而然打算上交決策權時,領導人要能夠拒絕權力的誘惑。除非你自己有採取這種新的工作方式,否則你的組織絕對無法充分發揮創新的潛力。
(李明譯,本文摘自2021年11月號《哈佛商業評論》全球繁體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