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eekly Supplement
F-11改變類別 追隨者身分不再
讀者問:我和兒子在同一個F-11(美國公民的未婚兒子和女兒)類別的申請中,而我兒子仍處於隨後追隨的身分。我拿綠卡已經有三年的時間。請問,如果我現在結婚,會影響我隨後追隨兒子的身分嗎?
答:《外交手冊》在隨後追隨案件的基礎問題指出,如果你此時轉換類別,可能會使你的兒子難以追隨你的案件。它說:沒有法定期限要求隨後追隨的申請人必須申請簽證並尋求入境美國。但是,如果主要申請人死亡或失去身分,或者主要申請人與受益人之間的關係已經終止,則不再有隨後追隨的依據。
入籍申請未決期間結婚對裁決無影響
讀者問:我有綠卡,目前人在海外,即將與非美國公民結婚。剛得知我的入籍面談安排在一個月內,所以必須回美國面談。我現在結婚會影響我的面談嗎﹖是否應該將我的婚姻日期推遲到我獲得公民身分之後?答:正常情況下,入籍申請未決期間的新婚姻對裁決沒有影響。申請人在面談時應該讓移民官知道新婚情況,並提供一份結婚證書的副印件。
H-1B可為另外雇主工作無須再抽籤
讀者問:我目前在美國工作,持有2021年在一個學區獲得的H-1B簽證。夏天我不會在那個學區工作,希望在6月和7月期間為另一個學區工作。請問,我可以用一個H-1B工作簽證做一份以上的工作嗎?我是否可能以及過程是什麼?
答:要有一份同期的H-1B作簽證,這位新雇主必須通過相同的H-1B流程,向美國移民局提交所有文件和申請費。然而,同期的H-1B工作簽證,這位雇主不必經過H-1B抽籤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