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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年實習期允免費培訓
讀者問:我將於12月畢業,目前是無offer狀態,準備申請OPT。個人情況:STEM學位,學校不允許延期畢業。實習中是否有offer,要在年底告知結果。如果12月畢業了,那麼有兩種申請OPT的時間線,早申請,2月初大概就能拿到工卡。早點拿到工卡,找到工作後,就能立刻開始工作。如果2月之前找到工作,那麼我2月初就可以開始工作,可以參加當年3月的抽籤。我最多可以抽籤3次。若是畢業60天還沒有找到工作,開始使用90天的失業期,150天內如果還沒有工作就只能離境了。offer開始時間晚於90天,失業期之公司不能提前入職就會無法工作?有offer但是offer開始日期前沒有工卡,offer可能會被撤回或失效?或者沒有工卡不傾向給offer?如果申請晚過了申請窗口(畢業前90天至畢業後60天)但是文件被駁回了就再沒機會再申請了,直接沒有辦法工作?如果晚申請被駁回直接就沒有任何機會了,如果在90天至60天窗口期內還可以再度申請,因為這個所以說盡量趕早不趕晚?
答:首先回覆你最後一段的問題:是的,你的說法正確:應屆畢業生於畢業前90天至畢業後60天這段窗口
期可以提出OPT申請,超出這個時間段提交的申請會被拒。如果早遞交的話,知道被拒後還有機會在窗口期遞交第二次申請來補救,晚申請的話就會錯過再次遞交OPT的窗口期,永遠失去通過這個學位拿到OPT的機會。
關於你第一段的問題,STEM專業OPT的第一年最多只有90天的失業期,第二年和第三年再加60天,所以三年總共的失業期可以達到150天。所以,你必須於OPT開始的90天之內找到工作並開始工作。不過請注意,和第二、第三年的實習不同,第一年實習期是允許進行unpaid training的,所以理論上來說,哪怕雇主還沒有開始付你薪水,只要你在雇主公司已經開始了免費培訓,那麼也算你已經開始為雇主工作了。因此,你可以與雇主商量,看是否可以讓你早一點開始免費培訓,這樣可以把job offer的開始時間寫早一些,讓你不至於超過90天的失業期。此外,第一年的實習是允許同時為多個雇主工作的,並且允許自僱、合同工、短期工和為temp agency工作,不需要像第二、第三年的實習那樣每位雇主都需遞交I-983 Training Plan。在這樣寬鬆的條件下,很容易滿足在90天內找到工作的要求。至於你問的沒有工作許可(EAD),雇主會不會撤回offer,或者不傾向於給job offer這種問題不涉及到法律問題,每個雇主和具體情況也都是不同的,你應該和雇主直接聯繫來獲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