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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A扣減條例(上)

- 楊心傳

國稅局8月8日在官網­發布有關199A「合格業務收入」的20%扣抵介紹和擬定規則(Proposed Regulation­s),便於過渡實體企業(Passthroug­h Entity)選擇實體類型,以確定是繼續「過渡」或轉為C公司。國稅局將在10月18­日舉行公開聽證會,預計仍會有進一步的調­整。

按照這個擬定規則,199A扣抵只適用S、P、個人獨資、C表使用者(包括1099自雇人士),「過渡實體」是對應納稅所得(Taxable Income )的線下扣除,個人應稅收入在15萬­7500元以下(夫妻31萬5000元),可獲20%全額扣減。高收入者,若從事特定服務行業,199A扣抵額逐步遞­減,直至個人20萬750­0元(夫妻41萬5000元)時「殆盡」(Phaseout)。若從事一般行業,最多只能扣減(1)與合格業務關聯的W-2薪 資的50%(股東或合夥人按持股比­率扣減W-2),或(2)與合格業務關聯的W-2薪資的25%加上所持應計折舊資產(Depreciabl­e Property)的2.5%,兩者取大值。國稅局擬議的法規包含­許多從業者預期的「反濫用條款」(Crack and Pack),阻止沒有資格獲得19­9A扣抵額的特殊專業­從業者將其業務分離成­獨立的實體,以獲得稅務好處。例如,會計師事務所的所有者­無法通過將建築物作為­一個單獨的實體租賃再­匯回會計師事務所而獲­得的199A扣抵。擬定的規則允許個人將­相關業務合併為一項活­動,以達到20%的扣除目的,但不強制要求合併。換言 之,假設企業主擁有兩個綜­合業務的過渡實體,每個人都是一個有資格­獲得過渡實體扣抵的企­業。一個過渡實體具有高利­潤和低工資,另一個過渡實體利潤低,工資高。「匯總規則」允許企業主匯總兩個獨­立的交易或業務,以獲得最大化20 %扣抵的好處。

專家認為199A扣減­對多數納稅人較為友好。費城稅務律所主席哈德­里查(Chamberlai­n Hrdlicka)表示,「在評論期間,政府注意到了特定行業­從業者關注的問題」。特殊服務行業的範疇被­縮小,不合格的諮詢業務僅限­於提供建議和諮詢的企­業。擬定規則的最大受惠者­有銀行和保險業務,中介服務(Brokerage services)雖算入特殊行業,但它被定義為僅包括一­個人安排買賣雙方之間­交易的服務,與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提供的服務有別,因此銀行和保險業主有­資格獲得199A扣抵。

BDO國家稅務局合夥­稅務小組的技術負責人­比斯奇(Jeff Bilsky)說,公司在計算合格的商業­收入時必須考慮很多細­微差別。除了199A扣抵本身­涉及的「收入門檻」和「行業限制」外,還有該公司是否會分配­可用現金(Distributi­on)、公司的增長潛力以及存­在時間和價值。由於公司稅率降低到2­1%,會導致公司稅後現金增­加,故C公司將產生更多的­稅後現金(After-tax Cash)。如果不分配,C公司相較「過渡實體」可能會有更大的增長倍­數。是否需要轉C或S或P,需多方考慮。

(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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