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eekly Supplement
放棄綠卡不影響留美家人
讀者問:我和家人在2015年移民到美國。作為一名藝術家,我在這裡不是很成功,希望回到我的出生國。我有兩個問題:1、如何放棄我的綠卡?2、我單獨放棄綠卡對我想留在美國的妻子和孩子有什麼影響?
答:你有兩種方法取消綠卡,通
過提交表格I-407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分。一、親自去或郵寄此表給你母國的美國移民局國際辦事處,或若你母國沒有美國移民局國際辦事處,將此表郵寄至離你母國家近的移民局國際辦事處。二、將此表提交至美國入境關口的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在極少數情況下,如果你立即需要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分,而你母國沒有美國移民局國際辦事處,美國駐當地的領事館可能允許你當面提交表格。
I-407表的用法說明提及向何處的移民局國際辦事處和入境海關遞交的地址。至於你的家人,如果你此時放棄綠卡,他們的身分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你已經持有綠卡三、四年。移民局對主要申請人及其家人更關注的是,主申請人沒能在美國待夠足夠長的時間就放棄綠卡。
換學校重新入境原學生簽證仍有效讀者問:我剛以五年學生簽證身
分入境美國來上一所好大學,但來到後感覺此校不理想,想轉學。然而,我很想轉去的學校有個政策,它不接受剛入境美國進入外校的學生轉學。它要求我必須先回中國後終止原校的I-20入學許可表。我該怎麼辦?
答:我不知你要轉去的學校最終
會接受什麼條件,但也許他們會給你一個在美國境外使用的I-20。然後,因為你原校的五年學生簽證仍然有效(即使是另一所學校的),你應該能夠在入關時,向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出示新的I-20和有效護照重新入境美國。如果CBP不同意,它仍然可以自行決定允許你提交I-193申請表免除護照或簽證。
揮手入境情況下可能無重新入境紀錄
讀者問:我的H-1B身分延期到2021年,離了境,在領事館獲得起始於2019年3月25的新簽證。目前的H-1B簽證於2019年3月24日到期,這是我第一個H-1B的截至日期。我度完假後,於2019年2月25日回到美國,機場的海關官員只給了我在美國待到2019年4月3日的時間,他說這包括3月24日簽證到期後的10天寬限期。我怎樣才能解決這情況?
答:H-1B簽證持有人通常不能在H-1B簽證起始日的10天前入境美國。當你入境美國時,2019年3月25日起始的簽證和申請都不在10天內。因此,CBP官員可能認為你只能用2019年3月24日到期的現有簽證和申請入境,並且官員只允許給你簽證到期之前的時間加上10天的寬限期。對於新批准的日期與即將到期的日期相聯接,法律解讀有點可疑。簽證是用於入境,不是指定某人能留在美國的時段。我建議,你立即在美國的任何一個國際機場與CBP溝通,確保你的情況得到解決。如果CBP拒絕提供幫助,你應該離境,然後使用新簽證重新入境。你應該確保入境海關的CBP檢查了你,而不是只是揮手讓你入境。在揮手入境的情況下,可能會沒有你重新入境的紀錄。
兩公司提出轉換H-1B後獲准可取代先獲准者讀者問:甲公司贊助我拿到
H-1B簽證,乙公司申請了轉換H-1B,但我想換到丙公司。我現在甲公司上班,乙公司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要雇我,在四個月前遞交了H-1B轉換公司的文件,還未對移民局要求補材料予以回覆。現在,丙公司向我提供更好的工作機會,也願意為我辦H-1B轉換公司申請。此時我該怎麼辦?
答:因為此時你還在甲公司上班
,丙公司為你提交H-1B轉換申請沒有任何問題。新的申請要包括甲公司持續付你薪水的證明,以表明你仍然保持現在的身分。問題是你是否只想為丙公司工作,還是如果乙公司申請被批准,你願意為乙公司工作。如果不管結果如何,你都不願意為乙公司工作,你應該現在要求乙公司撤回其申請書。另一方面,如果你仍然有為乙公司工作的想法,你可以繼續讓乙公司申請,看看是否能被批准。如果乙公司在丙公司的申請批准之前獲得批准,丙公司的批准會將前者的批准取而代之,但你也應該讓乙公司撤回申請,除非你還想為乙公司工作。如果丙公司的批准在乙公司申請結果出來之前,你應該讓乙公司立即撤回申請書,以避免影響你在丙公司工作的資格。
申請B2簽證應證明和本國固定聯繫讀者問:老公是公民,邀請侄女
來美探親,侄女申請單獨來美簽證被拒絕。她申請表上寫的是探親,侄女父母付費用。侄女父母條件有限,只有車和少量存款,沒有房產。有什麼改進方法,下次能夠簽過嗎?
答:簽證官是否批旅遊簽證,主
要考慮申請人是否和本國有固定的聯繫,如房產、存款、投資、工作、讀書、退休金、國內有其他親屬及是否有去過別的國家旅遊按時返回的良好紀錄等,以決定申請人在美國短期停留到期後,是否會按時返回本國。所以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供多的證明材料,證明和本國的聯繫及沒有移民傾向。
EB-1A移民申請不需要有雇主
讀者問:我的EB-1A第一優先的I-485申請pending期間,我可以裸辭嗎?我已經拿到combo卡。我知道EB-1A是不依賴雇主和工作offer的,但I-485的要求補充材料也有可能問到工作嗎?現在公司的老闆太極品了,忍了很久,本來想等下個工作確定了再辭職,但現在實在忍不下去想裸辭了。
答:EB-1A是美國職業移民對傑出性要求最高的移民方式,不需要有雇主,對此類申請的考察集中在兩方面:第一是申請人的才能是否具有至少國家級傑出成就;第二是考察申請人在美國是否會繼續發揮才能,有益於美國社會。你的工作變動不會影響這兩方面的考察。對於第二方面的考察,提交的證據可以是對未來才能發揮的詳細描述,或者一份跟才能發揮相關的工作邀請,或者是自己成立公司進行才能相關的工作規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