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eekly Supplement
本案啟示
一般人對於法拍屋都不甚瞭解。到法院去買的是最清楚的,直接從法院拍賣人買來的房地產應該產權清楚,沒有債務;但在產權公司沒簽發產權保險單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數。網上購買的所謂「法拍屋」五花八門,很多是銀行在拍賣的時候賣不掉,自己買回來之後,於到網上去賣。有些則是從法院拍到房地產的投資人,把買到的法拍屋於到網上來賣。這些所謂的「法拍屋」,便沒有法院直接拍出來的房地產那樣強的保證,買主應該找一位律師好好檢查這些房屋的產權。本案的例子便更糟了。網站的拍賣人完全不做任何保證,一切要買主去調查。買主要先花一筆錢去調查之後,屋主還不見得要賣。這簡直是掛羊頭賣狗肉,和法拍的概念相去十萬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