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eekly Supplement
本案啟示
1.長島各個市鎮對使用許可的規定,各自為政。有的比照紐約市的規定,簽發「替代書」(letter-in-lieu)明白表示房屋建於市鎮規定房屋必須取得使用許可才能使用的規定之前,所以不需要使用許可。但是有些市鎮卻採取相反的作法,要求沒有拿到使用許可的房屋,現在必須要申請使用許可。
2.莊女士的律師的作法是對的。根據一般房地產買賣契約的規定,賣主必須要在過戶之前,提供給買主一份使用許可證或是替代書,讓買主得以安心使用該房屋。所以,他要求賣主律師在過戶之前,拿到一份使用許可證絕對是行使買主契約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