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eekly Supplement
長期離境保綠卡
準備好相關文件
拿到綠卡後,永久居民頻繁地長期離開美國,再入境美國經過檢查時會有失去綠卡的危險。按照規定,永久居民一般來講每年要至少六個月住在美國。如果離境超過180天再入境,海關可能會把你當成一個請求入境的外國人;而且,即使在180天內頻繁離境,也可能有失去綠卡的危險。有人遇到這種情況,就不敢隨便排到入境檢查的隊伍中,而是試圖排在看上去會寬鬆的海關和邊境保護局檢查官後面,希望檢查官網開一面。其實,這樣做未必能保住綠卡。現在,移民局官員可以在政府的政策下採取對移民不利的任何措施。所有長期在美國境外的永久居民應該更加小心謹慎,並準備海關針對綠卡持有人入境時的盤問。若綠卡持有人長期離境,再入境時海關和邊境保護局會採取什麼措施?一般來說,海關會在你的護照上寫一個警告或者註釋。他們有可能會指示你辦理回美證,回美證允許永久居民出境最長兩年,但這並不能保證你再入境。還有什麼其他辦法保住綠卡身分?如果長期離境的原因是要照顧病重的國外家屬,有醫生聲明書、醫院的醫療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會有幫助。雖然有些海關官員說,稅表沒什麼說服力,但證明你有交美國國稅並沒有害處,除非你在該年以非美國居民身分免了海外收入稅。在檢查延期或在移民法院上庭時,綠卡持有人還有其他有利的文件,包括在美國的個人資產證明、工作證明、薪水證明、家人在美國以及在美國長住的證明、銀行存摺及銀行對帳單、美國信用卡,持有美國股票、保險單、協會俱樂部和組織成員的會員證,支付長期貸款的證明,如房貸和買車的貸款,持有圖書證、該州的駕駛執照(證)或該州的身分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