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orld Journal (New York) - Weekly Supplement
分拆科技巨頭恐徒勞無功
如果聯邦監管機構認真究責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壟斷行為,它們可能必須重新定義產業壟斷。這是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官員考慮透過深入調查重塑臉書、Alphabet Inc.的谷歌、亞馬遜和蘋果的許多陡峭障礙之一。據反壟斷專家、前監管機構和法律學者的說法,任何試圖切割四大科技巨頭或對它們的業務推展進行限制,無論是在法律面、資源、特別是時間方面,都是徒勞無功的。
George Mason大學Mercatus中心資深研究員蒂勒(Adam Thierer)警告,「反托辣斯是種緩慢而混亂的補救措施,」「當情況只需用手術刀時,這種作法可能相形之下是支大錘。」他說,「這對臉書、亞馬遜或蘋果能有什麼用?你如何分割並剝離它們?」監管機構的任務非常繁重。沒有一家企業代表「壟斷」,但合在一起,這些大科技企業本身就是強有力的證據。例如,蘋果和谷歌控制了美國消費者所有行動應用支出的95%以上,而谷歌和臉書合占全球數位廣告支出近60%。與此同時,亞馬遜對書商、雜貨店和郵政服務等行業產生了重大影響。
尤有甚者,在21世紀初遭調查但未遭切割的微軟公司並沒有受到聯邦審查,而它現在比以往價值更高。其市值超過1兆元,比蘋果或亞馬遜高出1000億元。在對全球四家最大的上市公司採取反壟斷訴訟時,聯邦政府面臨四大挑戰。
網路時代 壟斷難定義
在過去的反壟斷案例中,分拆的路線圖相對簡單。由最高法院於1911年決定的標準石油案件大多按照地理位置分拆了公司。但在科技業說來容易執行難。臉書的批評者認為它是個壟斷實體,因為它取得超過20億人的網路關注並控制著他們的個人數據。但臉書在社群媒體市場上與推特和Snap Inc.的競爭,不同於1980年代的AT&T及Bell System。臉書也沒有容易識別的界限。社群網路只能通過盡可能多的人接觸並與他人聯繫才能實現,這使得業務的細部分離變得更加複雜。
調查耗時 如反托辣斯越戰
司法部針對AT&T提起的反壟斷訴訟,以及它未能成功分拆微軟,都花了數年的時間,並從前一個總統任內轉至下一個政府。事實上,無論誰在2020年入主白宮,都可能會在決定或解決四家科技巨頭的案件前離職。針對谷歌違反反托辣斯法和反競爭法以及如何安排其網路搜索結果進行為期兩年的FTC調查,在2013年就無疾而終。
在此之前,政府對IBM和微軟的調查分別長達13年和11年。蒂勒說,前者「被稱為司法部的反托辣斯越戰,它就是這樣一個泥沼」。讓這些調查變得複雜,並且很可能削弱任何新的調查的,是科技發展的速度。IBM的調查重點是它在大型電腦上的主導地位,但市場很快就轉向個人電腦。事實上,科技市場的主導者起伏不定,如Myspace、摩托羅拉、諾基亞和黑莓。
消費者權益組織Public Knowledge競爭政策顧問史雷曼(Charlotte Slaiman)認為,對社群媒體如何使用數據進行限制可能比分拆它們更有效。她說,剝離科技公司的先例並不多,比阻止合併還少。她說,「你必須確保被分拆的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