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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收的35英尺地
陳小姐是位35歲的年輕職業婦女。她20歲跟著爸爸到美國來讀大學。24歲拿到電腦學士就在曼哈頓的一家證券公司做電腦技術人員,接著到電腦軟體公室開發程式。三年前想買房投資置業,但買不起。
自從2016年以來,房市的漲勢停頓甚至下跌,她開始認真地在皇后區看房。最近終於看上一棟十年新的兩個家庭房屋。要價188萬元。幾經殺價,終於179萬成交。
經過經紀介紹,她聘請一位有30多年經驗的律師來幫她做過戶手續。三天後律師和她討論契約內容,告訴她賣方的律師隨契約寄來一份賣主購買時所拿到的產權保險單。保險單裡講明,她要購買的土地是135英尺x 55英尺;其中有35英尺,紐約市政府已經把它畫為街道預定地,隨時可能徵收;政府徵收土地時,必須賠償房屋土地的市價。賣主律師附上土地測量圖,清楚標明街道預定地的大小以及座落。陳小姐非常疑惑,她去看房屋的時候並不覺得該筆地產的長度有135英尺,她要求律師再查清楚。律師便要求賣主的律師明確寫明標的地產的長度。賣主律師兩天後回復,土地的長度是135英尺。陳小姐的律師另外要產權公司到紐約地政處去查看資料。政府的紀錄和賣主律師提供的一模一樣。陳小姐還是覺得賣主的律師和政府的紀律都和事實有出入。她決定約經紀一同去見賣主,問個明白。她也帶了一把60英尺的皮尺去丈量土地。賣主看陳小姐動手丈量土地,便把她叫進屋裡,和她坦白。他說事實上當他購買這棟房屋的時候,政府已經把街道從25英尺拓寬到45英尺,再加上15英尺的人行道,整整的35英尺街道預定地全被紐約市政府徵收去了。他現在只有100英尺x55英尺的土地。為了失落的35英尺地,陳小姐要求賣主降價;賣主辯稱這不是他的錯,他從來沒說房屋土地有135英尺長。最後賣主降價1萬元,陳小姐也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