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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媽告贏憑什麼?
產後憂鬱症被炒
從表面上看來,瑪麗亞.艾爾維斯(Maria Alves)被雇主開除的理由是,她在育嬰假結束之後,並未回到工作崗位。而且,雇主考量到艾爾維斯才剛生產完,同意讓她育嬰假延長一次,只不過當她申請二度延長育嬰假時,就被炒了魷魚。站在資方的角度來看,這項人事案件的處理是有法律根據的。美國在1993年開始實施的《家庭與醫療休假法》(Family Medical Leave Act ,簡稱FMLA),勞工有12周留職停薪的育嬰假(maternity leave)。問題是,艾爾維斯並不是一般產婦,而是有嚴重產後憂鬱症(postpartum depression,簡稱PPD)。因此當她援引聯邦法律《美國殘障人士法》(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簡稱ADA)對昔日東家波士頓大學(Boston University)提告時,整起官司便被賦予了不一樣的意涵。打官司的結果是她告贏了。回憶起這幾年來打官司的心路歷程,住在麻州布洛克頓(Brockton)的艾爾維斯接受美國廣播公司(ABC)訪問時表示,2016年生下兒子之後,經常出現焦慮感,常常心神不寧。她原本以為,這就是所謂的產後沮喪(baby blues),但問題在產後持續數周,後來更加惡化,因此向波士頓大學提出延長育嬰假的要求,申請獲准。後來才被診斷出有產後憂鬱症的艾爾維斯,以個人健康因素為由,
向學校申請第二次延長休假以便有時間療養,不但被打了回票,還因此丟了飯碗。身為單親母親的她,當時在波士頓大學擔任行政人員已有九年,懷孕前才獲得升遷,被開除時,她的兒子才出生四個月。產後憂鬱症又加上丟了工作,對她來說彷彿雪上加霜,經濟方面受到極大衝擊。她表示:「一張信用卡就這樣刷爆了,因為我有剛出世的孩子要養。」由於憂鬱症的緣故,艾爾維斯把自己跟外界隔離,只讓妹妹及表姊知道她的悽慘處境。
平均每十人就有一人出現產後憂鬱症。產後憂鬱症被視為嚴重的心理疾病,患者會有悲痛、極度焦慮等情緒,變得無法照顧自己,也無法照顧孩子或其他家人。艾爾維斯以過來人的經驗表示,很難對從來不曾有過產後憂慮症的人描述自己的感受。法律諮詢機構「工作生活法律研究中心」( Center for WorkLife Law)主任瓊恩.威廉斯(Joan C. Williams)指出,懷孕婦女以及患有產後憂鬱症的婦女,通常都符合《美國殘障人士法》對於身心障礙人士的保護。根據「美國殘障人士法」架構,雇主應該如何保障身心障礙人士的就業權益有著清楚規範,必須配合勞工的身心障礙狀況,提供適當的工作環境與條件安排,讓當事人免於面臨「不必要的重大困境」(undue hardship)。艾爾維斯對波士頓大學提告的理由便是,校方完全沒有與她討論如何幫忙安排合理的工作條件。她的委任律師佛傑爾曼(Matthew Fogelman)向法院指出,學校聲稱艾爾維斯不能回到工作崗位,部門業務繁忙,人手不足,才會將她開除,另聘他人。勝訴之後的艾爾維斯如今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但失業期間所累積的債務問題,她仍在一點一滴設法解決。她說,已經走出產後憂鬱症的陰霾,如今兒子是個快樂寶寶,她自己也是個快樂的母親,「我們過得很不錯,我希望有產後憂鬱症問題的人,要勇於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