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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復工
有讀者提問:我經營一家食品批發運輸公司,在冊員工約50人,由於受疫情影響,至今有將近10名員工沒有返回復工。我們公司申請了PPP貸款(按50名員工薪資),我還需要返還約五分之一的PPP貸款嗎?我的回答如下。政府提供薪資保護貸款計畫(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簡稱PPP)是給予中小型企業用於支付為期八周的薪資及其它必要運營開支。PPP貸款中75%以上必須用於薪資補貼,最多25%可用於房租、水電及房貸還款等必要的運營開銷,每位員工能拿到的工資最多不能超過1萬5384元(即上限10萬元/52星期X8星期),滿足資格的企業才能豁免還貸資格。為滿足豁免要求,企業主要保證員工人數和保障工資水平。保證員工人數的評判方式是公司要從兩個基準時期來確定原來的員工數字,一個時期是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另一個時期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如果公司申請到PPP後的實際全職員工人數相對於兩個基準時較少的那個階段還少,那就要按減少人數占原員工人數的比例,降低貸款還款豁免額。如果遇上拒絕返工的員工,就如你問題中所說,作為雇主你需要發出書面返崗邀請信,並得到員工明確回復拒絕返工的證明。只有如此這般,才能根據聯邦小商業局( SBA)的指南將拒絕返工的雇員排除在PPP計畫之外,不會因減員而被降低貸款豁免金額。如果你公司有員工直接離職,那麼你需要在6月30前補足人數,新雇人員的工資要以離職人員的工資為標準,不得低於75%原工資水平。如果你無法確保實際人數和申貸時的人數相同,需要根據比例返還PPP貸款。如果你的員工因感染新冠病毒或被迫隔離等外界因素無法返工,而不是主動拒絕返工,你作為雇主即不會辭退他也無意向新招人員,你需要根據實際員工人數按比例返還貸款。如果有員工覺得在家坐享補助比返回崗位更划算,拒絕雇主的召回,雇主也可以向州勞工署報告,因為失業金實際是由雇主此前隨州員工稅表所繳付的失業保險金( Unemployment Insurance),要符合接受失業金的要求:員工必須時刻做好準備,願意並且能夠工作。通常各州的失業金領取指南上都會寫「你必須積極地去尋找和你以前的培訓和經驗相符合併且你能勝任的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失業金不同於CARES法案新推出的疫情失業援助(PUA),失業金是向沒有過錯的失業員工提供幫助,由於經濟原因被解雇或下崗才符合此要求。如果不是常規失業金所涵蓋的失業人員,但由於特殊的新冠疫情,也可能有資格獲得疫情失業援助。
CARES法案對於因新冠疫情而不能去找工作的失業工人變得比較「靈活」,這些特殊情況包括「生病、隔離或活動受限」。對於領取失業金的員工,若有返工機會,便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資格。不論是誤領還是涉嫌欺詐,都有可能被秋後算帳,尤其需要申請移民身分的人,可能會影響其未來綠卡或入籍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