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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州找疫情罪犯想告中­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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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蘇里州(Missouri)的州長宣布他將提訴訟,控告中國政府。密蘇里迄6月初有約1­萬4000人感染Co­vid-19,死亡近800人。美國人控告中國,訴訟的前景如何,本文提出客觀的分析。

聯合國國際法庭:

聯合國的常設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只接受國家對國家的訴­訟,密蘇里州無法向國際法­院提訴;任何美國人都不適格,除非由美國政府出面。國際法庭的另一項規定,被控告的國家,必須同意(Consent)接受訴狀並選擇在國際­法庭中提出抗辯(即「任擇條款」)。沒有中國的同意,國際法庭不能受理美國­政府的訴訟。

美國聯邦法院:

美國人可以嘗試到聯邦­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去提訴。但法院會受理嗎?法院的第一道門檻,是「管轄」(Jurisdicti­on)問題。聯邦法院依聯邦法典和­先例實施管轄,例如:密蘇里州公民,控告紐約州的被告(跨州訴訟),如果有法定理由,可以在聯邦地方法院提­訴狀。但聯邦法院通常不受理­美國人對外國政府的訴­訟。這項門檻稱為「主權豁免」(Sovereign Immunity)。「主權豁免」不載於法典中,卻源於歷史先例。

麥法登案:

美國商人麥法登(McFadden),擁有一條商船,船名「斯庫諾交易號」(The Schooner Exchange)。1810年,商船從美國東岸啟程前­往西班牙。在公海上被法國拿破崙­的軍艦俘虜。拿破崙下令將商船改裝­為軍艦,並命名「巴努」(Balaou )。兩年後,「巴努」艦在公海遇風暴,船身受損,緊急停靠到美國費城海­港。麥法登發現「巴努」停在美國的港口,便到聯邦法院去控告法­國政府,要求法院命令將船隻扣­押並交還給原主麥法登。訴案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

1812年,最高法院宣判麥法登敗­訴,美國人對法國(外國)不能提訴要求扣押法國­暫置於美國的資產(船隻),因為法國在美國享有「司法豁免」權。同樣的,外國法院也必須尊重美­國在外國享受的、對等的豁免權。「斯庫諾交易」案成為至今仍有拘束力­的前例【11 U.S. 116 (1812)】。

司法豁免的例外:

美國人在聯邦法院控告­外國,也有成功的案例,它們構成「主權豁免」的例外。

1984年在加州,華人劉宜良被槍殺,後來破案,發現兇手和教唆犯牽涉­到台灣(即「江南」案)。台灣的軍事法庭,經過公開審判,處罰政府官員和幫派人­士重刑。劉宜良的太太到聯邦法­院,控告中華民國(R.O.C.),要求賠償【192 F.2d1419 (1989)】。

被告(R.O.C.)拒絕應訴,主張司法豁免。聯邦高等法院於198­9年宣判原告有理由進­行訴訟,因為被

告政府對其官員有連帶­責任,教唆在美國犯罪,其行為放棄了「司法豁免」,聯邦法院可以受理劉太­太的民事訴訟。高等法院將訟案發還給­地方法院,並命令進行審判程序。其後R.O.C.與原告和解,賠償不明數目的金額,避免公開審判的尷尬。另一宗著名的案件,也構成「主權豁免」的例外。

1988年12月,泛美航空公司第103­次航班客機,由德國飛回美國,載有270旅客和空勤­人員。飛機在蘇格蘭上空突然­爆炸,墜落於Lockerb­ie,機上乘員全體罹難,即為著名的PanAm 103空難。經過多年的調查,發現利比亞的情報人員­策畫和進行這項爆炸慘­案。調查過程曲折離奇,指向利比亞領袖格達費。細節在此暫不詳述。

我的事務所替40個受­難者的家庭,在聯邦法院追訴泛美航­空公司(過失)和利比亞政府(故意),前後十年之久,終於2001年勝訴,被告泛美航空賠4億多­元、利比亞賠償27億美元,分配給270名遇難者­的家屬(Fed. Ct. L1B-II-171)。由這兩宗案例可以看出,如果外國政府在美國(泛美的飛機也是美國領­土)從事犯罪行為,受害者可以到聯邦法院­提告,法院也可能受理,而不受「司法豁免」的阻卻。

過失行為

然而上述兩案都是外國­在美國的犯罪行為,也就是「故意」在美國肇事的結果。至於對付過失的行為,則另有門檻。

過失(Negligence)也會形成訴訟的理由,例如:駕車不小心撞傷行人,要負法律責任。「過失」指「應該注意而沒有注意」,以致傷害他人。「應注意」表示有注意的義務(Duty of Care),純意外不產

生法律後果;沒有義務就沒有責任。中國對密蘇里的人民,沒有「注意」(Care)的義務。此外,行為與結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Causation);沒有因果關係便沒有法­律責任。許多行為造成「連環反應」(Chain Reactions),中間的環節,可以改變事件的方向。舉瘟疫的傳播為例:病毒在武漢染上人體,一人傳十人,十人傳百人,這是因果的環節。如果隔離,便可切斷環節。但有

患者不聽忠告,繼續與他人接觸,他的行為,「介入」(intervene)因果關係;他的過失,對原始的過失有貢獻,形成「共同過失」( Contributo­ry negligence)。後來的人的不當行為,切斷了原始病患的法律­責任。密蘇里州本身的防範措­施,既遲誤又無能,造成人民的災禍,切斷了病人與中國之間­模糊的淵源。從密蘇里州追蹤到武漢,即令中國的處理有瑕疵,其間關係是美國法律不­能認同、沒有證據的猜測。

美國人控告中國的前景

聯合國的國際法院不會­受理這種訴訟。在美國聯邦法院,「主權豁免」的門檻也難以跨過,除非證明中國政府在美­國領土上故意傷害美國­人。不論是「故意」或「過失」的起源,從中國畫線到密蘇里州­的美國人,「因果」關係不知道中斷了多少­次,而密蘇里州本身的疏忽­與無能,介入而中斷了這種跨國­的「因果關係」。即令當初中國的處理有­瑕疵,它也對在密蘇里州的老­美沒有「當心」的義務。目前看來,美國人或美國的州政府­控告中國,在法院中的前景,不甚光明。

 ??  ?? 密蘇里州長說,該州控告中國政府要對­該州的新冠疫情負責。 (美聯社)
密蘇里州長說,該州控告中國政府要對­該州的新冠疫情負責。 (美聯社)
 ??  ?? 密蘇里州居民於4月底­集會示威,要求及早解除居家隔離。
(美聯社)
密蘇里州居民於4月底­集會示威,要求及早解除居家隔離。 (美聯社)
 ??  ?? 密蘇里州國民兵出動,協助篩查新冠病毒。 (美聯社)
密蘇里州國民兵出動,協助篩查新冠病毒。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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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提訟,控告中國政府應為該州­疫情負責。(美聯社)
片,顯示密蘇里州居民於國­殤日周末在湖中戲水,完全忽視社交距離。(美聯社) 最高法院提訟,控告中國政府應為該州­疫情負責。(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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